車企應充分認識到返利能否及時兌現對經銷商的直接影響
導語網通社資訊 近期,國內17家車企先后做出對供應商支付賬期不超過60天的承諾。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以下簡稱“商會”)認為,此承諾如能兌現將極大地緩解供應鏈企業面臨的資金壓力,為推進汽車行業反對“內卷式”競爭邁出扎實一步。
但是商會指出,汽車經銷商作為汽車產業鏈的重要一環,同樣面臨汽車生產廠家返利兌現賬期問題。在當前市場情況下,汽車生產廠家對經銷商承諾的返利能否及時兌現,對緩解經銷商資金壓力、改善經銷商經營狀況至關重要。
同時,與其他供應鏈企業相比,經銷商的返利不僅僅是兌現賬期問題,還包括返利政策是否清晰、返利使用是否受限等商務政策問題,如只明確相應的兌現賬期而不對不合理的商務政策進行調整,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商會近期對42個汽車品牌承諾經銷商的返利問題進行了專項調研,從調研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問題:
一、返利構成復雜、存在模糊空間。生產廠家給予經銷商的返利名目繁多,構成復雜,大致可分為固定返利和非固定返利兩類。固定返利如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返利等,非固定返利如階段性促銷返利、專項補貼(生產廠家為彌補經銷商因價格倒掛等原因造成的虧損而給予經銷商的各類名義補助)等。
總的來看,固定返利相對清晰,而非固定返利則存在較大的模糊空間,有的返利經銷商根本無法算清;專項補貼更是給不給、什么時間給、以什么形式給、給多少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二、兌現賬期品牌之間差別大。固定返利方面,有17個品牌的兌現賬期為不超過30天,9個品牌的兌現賬期為不超過60天,12個品牌的兌現賬期為不超過90天,4個品牌的兌現賬期長達180天。
非固定返利方面,有18個品牌的兌現賬期為不超過30天,9個品牌的兌現賬期為不超過60天,7個品牌的兌現賬期為不超過90天,2個品牌的兌現賬期長達180天,有6個品牌因各種原因沒有設置非固定返利。
三、返利的兌現形式以及如何使用大多受限。兌現要求上,所有品牌的返利兌現均與銷量任務完成情況或提車數量等有關考核直接掛鉤,完不成銷量任務或達不到規定的提車數量,直接影響返利能否兌現、兌現多少。
兌現形式及返利使用上,全部以現金形式給到經銷商、經銷商可自由支配使用的有9個品牌,以現金加系統賬戶給到經銷商、經銷商可部分自由支配使用的有8個品牌,以系統賬戶給到經銷商、經銷商只能用來購車、購配件的有25個品牌。有的品牌對經銷商購車時使用返利的比例也有明確限制。
汽車經銷商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每月都需要使用大量資金從生產廠家全款購車。從商會調研數據看,目前主銷車型80%左右存在價格倒掛問題,倒掛金額普遍超過20%。這就意味著經銷商如果不能及時拿到返利,將額外墊付大量資金。
商會強調,車企應充分認識到返利能否及時兌現對經銷商的直接影響,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徹底解決長期困擾經銷商的返利政策不清晰、返利兌現賬期以及返利使用受限等問題,只有這樣,才能構建起生產廠家與經銷商互信共贏的合作生態,更深層次地解決汽車產業存在的“內卷式”競爭問題。
為此,商會向各汽車生產廠家提出以下呼吁:
一、設置明確清晰的返利政策。簡化返利設置,明確返利標準,杜絕模糊返利。特別是生產廠家為彌補經銷商因價格倒掛等原因造成的虧損而給予經銷商的各類名義的非固定返利,應根據市場客觀情況,讓經銷商做到有預期、有相對清晰的計算標準。
二、縮短返利兌現賬期。調研的汽車品牌中已有18個品牌的返利兌現賬期達到了30天以內,充分體現了這些品牌的社會責任和品牌形象。鑒于返利對于經銷商的重要意義,呼吁所有品牌都將返利兌現賬期調整為不超過30天。
三、不再對返利兌現和返利使用設置過多限制條件。調研的汽車品牌中有9個品牌將返利以現金形式直接返給經銷商,并且經銷商可自由支配使用,呼吁所有品牌都將返利以現金形式返給經銷商,并確保經銷商可自由支配使用。同時,不要對返利兌現設置過于苛刻的考核條件。